发展智力和加强道德责任是教育的两个最重要的目的。实现这些目的的根本是学生有义务在没有非法帮助的情况下完成所有要求的工作。以下行为构成了学生学术不诚实的主要形式:

学术不诚实的例子

  1. 为满足学术要求,在未事先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提交之前在其他课程中提交的全部或大部分材料。
  2. 使用全部或部分来自一个或多个来源的材料,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材料提交。这包括未记录的引用,未确认的释义,未引用的基本思想,盗用的源文档,或其他形式的将他人的作品表示为自己的作品。这些行为构成抄袭。
  3. 从其他学生或其他未经授权的来源获得信息,以及在完成考试或个人作业时有意欺骗其他学生,无论是在课堂内还是在课堂外。这就构成了欺骗。在完成作业或考试时,使用各种技术设备,如手机、掌上电脑、可编程计算器等进行欺骗也是作弊。
  4. 伪造学术资料;伪造实验材料、笔记或报告;伪造教员姓名或首字母缩写;或提交由负责作业的学生以外的任何人编写的报告、论文或考试(或其任何相当部分)。
  5. 采购,分发,或接受检查,实验室结果,或保密的学术材料未经事先和讲师的明确同意。

对上述违规行为的处罚可能会根据表现期望的意图和知识而有所不同,并由教师自行决定。违反学术荣誉准则的可能处罚是作业或考试成绩为“F”,课程不及格,被学院开除,或拒绝或撤销学位。主管学术事务的副校长也可以选择立即停学而不进行听证会。学生有权向教务副校长提出申诉。

正当程序

如果有理由怀疑学生违反了学院的学术诚信政策或课程大纲中的教师守则,教师应与学生私下讨论指控和证据。然后应该发生以下情况:

  1. 教师可以决定课程的作业或不及格。适当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失败
  2. 教师应就该学生的违例行为写一份报告,并将报告提交学部主席。在报告中应该包括对学生的指控,支持证据,学生和老师之间讨论的总结,包括否认或承认有罪,以及老师选择的惩罚。
  3. 学生有权上诉。上诉程序在大学目录中有概述。
  4. 系主任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对他或她的指控,该指导的制裁,以及学生的上诉权利。这封信还将包括上诉程序的大纲,以及如果学生打算上诉,他或她需要回复的日期。如果学生选择上诉,那么系主任将与学生会面。分部主席可以决定维持、修改或推翻对教练的处罚;将会有一封信寄给学生,通知他或她的系主任的决定。
  5. 如果学生决定对系主任的决定提出上诉,那么他或她必须在系主任的信发出之日起五天内向学术事务副校长写一封上诉信。如果上诉请求被批准,将由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举行听证会。
  6. 主管学术事务的副校长可以选择单独审理申诉,或指定一个由至少三名教员组成的申诉小组。
  7. 教务副校长或上诉三亿体育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所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都需要上述过程。如成绩无关紧要,例如弄虚作假等,程序将与上文所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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